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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文学与传媒学院关于开展2017-2018年一年级本科生写作训练(50篇作文)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10-16
文学与传媒学院一年级本科生写作训练(50篇作文)由院里于新学期伊始,给学生编排小组,指定导师,统一使用方格稿纸写作,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习作,并按写作先后次序编号定期提交。此次写作训练依托《写作训练》(模块课:1学分)课程;完成50篇作文并经导师考核合格后可获得1个学分。
一、提交作文截点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 2017-2018-1第十三周(2017年11月30日前)提交10篇、2017-2018-1第十七周(2017年12月29日前)提交10篇、2017-2018-2第八周(2018年4月27日前)提交15篇、2017-2018-2第十七周(2018年6月29日前)提交15篇。
二、 字数要求
       “50篇作文”必须写足50篇,每篇600字以上(应用文除外),总字数不得低于3万字。各门课程的作业(包括写作课布置的作文)不能计入“50篇作文”。
三、体裁要求   
         第一学期以记叙文为主,第二学期兼及应用文和创意写作;其中论说文不得低于10篇,读书报告(含影评、广告设计评析)不低于3篇,应用文(含请示、报告、公函)不低于3篇,创意写作篇数可自定。
四、学生写“五十篇作文”时不能抄袭。抄袭文章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乃至“写作训练”评为“不及格”。
五、学生必须用400字方格稿纸手写“五十篇作文”,全部作文完成后,用院里统一印刷的封面及“五十篇目录”表(由学生自己填写,附于卷首)装订成册。
六、学生将“评分表”内容填写完成后,与最后一批作文(2018年6月29日前)同时提交,由院办转交导师(由导师选拔的小组联络员统一收集)。导师应次学年第一学期(2018年10月)将学生的的评分表(见附件1)交回院办公室。
七、“50篇作文”为文学与传媒学院大学一年级本科生专业必修课,学分按当年的教学计划执行。当学年没有完成的记为“旷考”或“不及格”,该学分无法获得,也无法参与该学年的奖学金评定。成绩评定后,学生的“50篇作文”暂由各指导教师保管,并由院办组织专门的老师进行检查,以便更具体更全面地了解本年级“50篇作文”的写作情况,并检查是否存在抄袭现象。
八、阶段性考核实施步骤
        1.新学期正式上课伊始,院里给学生编排小组,指定写作导师(导师选拔1~2人作为小组联络员,负责收发作文)。第一学期,学生应在第十一周(11月30日前)至少完成10篇作文,第十七周(12月29日前)完成其余作文;第二学期学生应在第八周(2018年4月27日前)至少完成15篇,第十五周(2018年6月29日前)完成其余作文。
        2.写作导师应在2017年10月召开见面会,并在每学期第十五周组织本组学生召开作文讨论会。实行组内互评制度,学生以3-5人为单位,匿名互评,给出书面意见(优点和缺点),反馈给作者,并提交指导老师。在互评基础上每名学生第一学期选取5篇代表作,第二学期选取10篇代表作交写作导师批改评分;写作导师应将批改后的作文及评语及时反馈给学生。
        3.写作导师在学年末(大一第二个学期的第十七周前)或此学年(大二第一个学期的第七周前)组织学生召开作品汇报会。每位学生做5分钟报告,汇报自己较为满意的作品,写作导师给予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     4.鼓励多文体创作,鼓励学生成立写作兴趣工作坊,建立微信公众账号,借助新媒体的平台,定期发布优秀作品,写作导师推荐相关刊物发表。
附件1 教师评价表.
附件2 学生分组表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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